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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官已采纳治安法官的建议,将Skull Shaver公司针对The Cut Buddy公司就电动剃须刀技术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移送至北卡罗来纳州联邦法院审理。案件涉及的专利包括专利号为8,726,528的“电动头部剃须刀”专利和专利号为D672,504的“电动头部剃须刀”外观设计专利。原文未披露案件移送的具体理由及后续审理安排。
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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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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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跟踪
(如:上诉进展/和解条款/监管动作/同类案件)
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www.law360.com/ip/articles/2458614?utm_source=rss&utm_medium=rss&utm_campaign=section
来源:Law360
原文时间:2026-03-27 19:05:36 抓取:2026-03-28 0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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