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我的正文
在Optis Wireless与苹果公司于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法院进行的高风险专利诉讼中,原告Optis提交的审后动议(包括请求法律审判决(JMOL)或替代性的新审判)并非普通的程序性收尾,而是对陪审团裁决提出了结构性缺陷的有力质疑。文章指出,综合来看,案件记录显示在法律标准、证据裁决和陪审团指示方面存在重大错误或至少是混淆。核心问题在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已于2025年6月16日的裁决中明确认定涉案专利是对LTE标准技术上必要的标准必要专利(SEP),但陪审团却未被如此指示,仅被告知这些专利已被“声明”为必要,且苹果可对此提出挑战,这导致已决问题被重新争议,构成可逆转的法律错误。此外,苹果在诉讼中的立场存在矛盾,早期主张专利受FRAND义务约束(该主张以专利必要为前提),庭审中却转而否认专利的必要性,原告认为此行为构成司法 estoppel。动议还指出多项证据和指示错误,包括排除苹果先前关于FRAND义务的承认证据、苹果对和解谈判材料的选择性使用违反联邦证据规则408,以及未就必要性与FRAND义务的关系向陪审团提供适当指示。关于JMOL,原告认为,既然联邦巡回法院已确认专利对LTE标准的必要性,且苹果产品确实实施该标准,侵权应依法成立,而苹果的反驳依赖于无事实依据的专家证词和不当的权利要求解释,不足以支持陪审团的非侵权裁决。这些错误并非无害,而是影响结果的,原告请求JMOL或新审判旨在确保案件在正确的法律框架下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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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锚点
(如:判决法院/案号/专利号/关键时间点)
后续跟踪
(如:上诉进展/和解条款/监管动作/同类案件)
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ipwatchdog.com/2026/04/14/optis-post-trial-motions-apple-case-demand-serious-attention/
来源:IPWatchdog
原文时间:2026-04-14 17:15:35 抓取:2026-04-14 17: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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