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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缩小了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版权侵权责任的解释范围,尤其在“故意”侵权的构成以及ISP责任程度方面。法院强调,若没有明确证据表明提供商明知故犯地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或对持续侵权行为视而不见,则不能广泛地施加责任。这一澄清预计将为未来针对ISP的诉讼设立更高门槛。法律专家表示,该判决引入了一个更细致的框架。ISP仍需采取合理措施打击盗版,例如响应侵权通知和执行重复侵权者政策,但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其故意不作为或合谋,否则他们不太可能面临大规模的经济处罚。对于包括电影、音乐和出版行业主要参与者在内的版权所有者而言,该裁决代表了部分挫折。这可能会限制他们从ISP等中介机构获取巨额损害赔偿的能力,从而可能将执法策略转向直接侵权者或其他法律途径。同时,法院保留了在存在明显过失的情况下追究ISP责任的法律基础,确保执法工具仍然有效。更广泛的行业影响可能是显著的。ISP可能会重新审视并完善其合规计划,以符合法院的指导方针,而科技和媒体公司则会评估该判决对许可、分销和反盗版策略的影响。该裁决还凸显了在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开放、可访问的互联网之间取得平衡的持续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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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iipla.org/cox-supreme-court-copyright-liability-ruling/
来源:IIPLA
原文时间:2026-04-21 06:16:28 抓取:2026-04-21 23: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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