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我的正文
事件:Wyeth起诉AstraZeneca侵犯其两项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专利,主张使用不可逆EGFR抑制剂的方法。要点:专利要求每日给予“单位剂量”的抑制剂,但说明书未包含人体给药的有效安全剂量实施例,仅提供体外测试结果和通用剂量范围。地方法院在陪审团支持Wyeth后,以缺乏可实施性为由判专利无效,联邦巡回法院维持,认为说明书未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如何确定安全有效剂量,存在毒性风险,不符合35 U.S.C. § 112(a)。影响:明确专利说明书需充分公开实施方法,否则因缺乏可实施性被无效。
关键要点
一句话结论
(可由AI生成:一句话讲清这条新闻对你意味着什么)
可借鉴点
(可由AI生成:这条新闻能迁移到哪些业务/审查/写作场景)
证据锚点
(如:判决法院/案号/专利号/关键时间点)
后续跟踪
(如:上诉进展/和解条款/监管动作/同类案件)
证据与引用
原文链接:https://law.justia.com/subscriptions/archive/intellectual-property-ip-law/weekly/2026-07-10/?t=3135ab626f
来源:Intra-Watch 资讯 · 精选
原文时间:2026-07-10 13:07:11 抓取:2026-07-11 16:23:19
来源:Intra-Watch 资讯 · 精选
原文时间:2026-07-10 13:07:11 抓取:2026-07-11 16:23:19